1月26日,广西陆川县法院一退休法官被歹徒持刀杀害。法院通报称,凶手因1994年一起离婚案对该法官怀恨在心。刺杀法官前,曾多次踩点。
今日17时许,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法院在其官微回应,1月26日13时,该院退休干部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歹徒龙建才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傅明生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5年,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我们对傅明生同志遭报复杀害表示沉痛哀悼,对残害傅明生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和极大愤慨。”
法院通报称,行凶歹徒是傅明生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
1994年7月,歹徒龙建才的妻子陈某诉至陆川县法院沙坡法庭,请求判决准予与龙建才离婚。傅明生时任该庭副庭长,并担任该案审判长。
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陈某经常被龙建才打骂,有一次,导致陈某欲以喝农药轻生,被邻居陈某某劝止。
在诉讼期间,龙建才先后两次采取粗暴方法限制陈某人身自由。1994年底,经多次调解无效,法庭依法判决二人离婚。龙建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玉林地区中院,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核实,龙建才因离婚纠纷案对傅明生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案发前曾多次踩点,寻找作案时机。1月26日13时许,龙建才发现傅明生一人坐在住所一楼,迅速入室持刀将其杀害。
嫌疑人出于对被害法官公正的判决心生不满,个人心理失衡,杀害法官,社会影响恶劣,有可能因此被认定具有加重情节而受到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