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举报女子曹文兰,她证实网传视频系本人录制。曹文兰称,她和胡明禧在一起共7年时间。
10月1日下午致电扬州甘泉街道办事处纪委监察室,一位郭姓主任表示,针对曹文兰举报事件,纪委介入调查已查实,目前已给予胡明禧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级为办事员。
曹文兰告诉记者,她在扬州有着自己的拆迁公司。2010年10月,在甘泉街道办辖区的一次拆迁中,她与胡明禧相识。之后,胡明禧便开始了“疯狂的追求行动”。
从2010年至今,曹文兰与胡明禧同居7年。曹文兰表示,“我每次怀孕,他就让我写承诺书,保证孩子的抚养与他无关,我总不能让孩子将来没有父亲。7年中,先后4次做了流产手术。”
两人相处时间长了,曹文兰称,胡明禧开始频繁向她借钱。单2015年一年,胡借了至少3次。2016年2月6日,胡明禧又以儿子结婚办彩礼和酒席为由,向曹文兰借款20万元。
这一次,胡明禧主动写下承诺书:儿子婚后一个月内,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但不与曹文兰领取结婚手续。
曹文兰的银行流水单显示,确有对应的几笔钱转出。而户名为胡明禧的银行进账单也显示,有对应的几笔钱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