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揭露斥责处置的布告》,指出暴风集团未及时实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发表职责,并对暴风集团及法人冯鑫等给予揭露斥责处置。
2019年2月25日,暴风集团发表《关于公司重要事项的布告》,暴风集团、冯鑫与光大浸辉出资办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于2016年3月2日签署《关于收买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在暴风集团全资子公司暴风出资与光大浸辉一起建立特别意图主体收买MP&Silva Holding S.A.(以下简称“MPS”)65%的股权(以下简称“开始收买”)后,依据到时有用的监管规矩,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暴风集团原则上最迟于开始收买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的收买。
9月4日晚,暴风集团发布布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证监会已决议对暴风集团进行立案查询。
据深交所布告,因暴风集团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收买所形成的特别意图主体的丢失,暴风集团需承担补偿职责。关于上述回购协议,暴风集团未及时实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发表职责。
据悉,暴风集团、其法人冯鑫与暴风集团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毕士钧等相关当事人曾向深交所申辩,但深交所纪律处置委员会审议后以为申辩理由不成立,对申辩不予采用。
(文 | AI财经社 王灿 修改 | 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