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发布路测规范 无人驾驶车辆获准载人载物测试)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在北京开展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了最新实施要求。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前两年的要求不同,今年,北京市交通委提出,允许无人驾驶车辆进行“载人测试及载物测试”,但也要求招募的载人测试志愿者应满18岁。
9月18日,房山区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无人驾驶车辆在实际道路中测试。
正在进行测试的无人驾驶车辆。
此外,无人驾驶测试中的车辆应能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针对测试驾驶员的培训还应包括不少于10小时在危险场景条件下接管测试车辆的训练。
车辆要求
同批次车辆应完成5000公里封闭场地测试
过去两年,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北京市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无人驾驶车辆在实际道路上的测试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2019年度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记者了解到,目前负责组织开展北京市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具体实施工作的是“北京市无人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简称“联席工作小组”),它由市交通委牵头,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成立。
去年,北京市针对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就提出规定:实际进入社会道路前,车辆应在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无人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简称“封闭测试场”),采用实车或实车加仿真测试的方式完成一定里程的测试。
在今年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中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同批次(满足“三同原则”且同一批次提出申请)车辆应完成累计不少于5000公里的无人驾驶测试,其中每车不少于100公里且至少有1辆车完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无人驾驶测试。
测试中无人驾驶车辆应能即时转换为人工模式
为确保安全,车辆除了能无人驾驶外,也应具备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手动驾驶的条件。记者注意到,在去年发布的文件中,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是“测试车辆应具备常规机动车辆驾驶功能,使测试驾驶员能够在无人驾驶系统发生故障或发出警告提醒时,迅速以物理方式接管车辆”。今年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则进行了更规范的定义:要求测试车辆应具备人工操作和无人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此外,出现以下行为的将被中止无人驾驶测试:测试车辆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或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可以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拘留处罚等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车辆毁损等严重情形,测试车辆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人员要求
测试驾驶员应培训在危险场景下接管测试车辆
《实施细则》对无人驾驶车辆驾驶员的驾驶经历、身体状况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定,无人驾驶车辆的测试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测试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此外,在正式上路测试前,驾驶员应经测试主体无人驾驶培训,熟悉无人驾驶测试规程,掌握无人驾驶测试操作方法,具备无人驾驶车辆安全操控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实车训练应包括不少于50小时以上无人驾驶测试车辆操作。
作为今年修订后的新增内容,《实施细则》提出,针对测试驾驶员的培训还应包括不少于10小时在危险场景条件下接管测试车辆的训练。
在驾驶履历方面,延续了前两年的严格要求。测试驾驶员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遵守法律、法规,无酒驾、毒驾经历。具体来看,测试驾驶员应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志愿者应年满18岁并签订测试告知书
作为今年新增加的一项内容,《实施细则》提出,无人驾驶车辆可以申请进行“载人测试及载物测试”,这样一来,测试也就更加接近实际环境下的车辆行驶状态。
根据规定,如需开展载人测试,招募载人测试志愿者的,测试志愿者应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测试志愿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并在完成测试后,及时提交载人测试反馈(或报告)。
同时,《实施细则》对测试车辆的硬件配置也提出了要求。开展载人测试且测试车辆座位超过7座的,以及开展载物测试的,应在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封闭测试场进行充分的实车半载及满载测试。
为保障测试志愿者的人身安全,测试方应购买每车每座位不低于200万元的座位险或者每人不低于100万元的必要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等),并与测试志愿者签订测试告知书,充分告知载人测试要求、载人测试内容、测试风险性。测试告知书应保存3年以上。
开展载物测试的,除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载物的相关规定外,测试驾驶员还应完成同款车型不少于100小时一般性道路测试。测试车辆除获得对应的载人测试资格外,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人员;除获得对应的载物测试资格外,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