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了“特别”措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特别”具体体现在哪里?今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重点在哪些领域进行更大力度先行先试?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围绕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量身打造22条具体措施
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市场准入环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但同时也要看到,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依然过高,‘准入不准营’的隐性壁垒依然不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说,出台《意见》是纵深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徐善长介绍,《意见》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医疗领域,《意见》提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等;在文化领域,《意见》提出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等;在教育领域,《意见》提出鼓励高校在海南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等。
“《意见》的‘特别’之处体现在其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的措施。”徐善长说,《意见》着眼于直接服务自贸港特殊定位,精准推动海南发展;着眼于特别措施不设条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切实放宽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准营门槛,千方百计破除壁垒,有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眼于汇聚全球资源,向全球投资者和消费者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决心。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意见》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有着怎样的关系?
在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看来,负面清单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主体,特别措施是在这项改革框架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
蒋成华介绍,《意见》紧密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研究制定。每一条特别措施都对应放宽负面清单相关事项的准入限制,也有一些措施对应着多个清单事项。总体而言,22条特别措施的推出,意味着30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事项将在海南试点放宽。
“《意见》在放宽准入同时提出了配套政策。”蒋成华说,为了切实破除“准入不准营”等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意见》在放宽清单事项限制之外,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客观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创新不足等问题,从体制机制、机构保障、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多个角度统筹提出了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务求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使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改革红利。
蒋成华表示,《意见》是进一步缩减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探索。作为首个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意见》提出了清晰的改革方案,其中实践证明效果良好且具备推广意义的,将按程序在全国清单中放开。
确保各项措施达到既定目标
“目前,商业航天市场需求很旺盛,市场潜力很巨大。”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东屿说,海南文昌是中国首个滨海低纬发射基地,《意见》提出,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支持建设融合、开放的文昌航天发射场,打造国际一流、市场化运营的航天发射场系统等,对助力中国商业航天蓬勃发展意义重大。
李东屿表示,海南省将加大对文昌国际航天城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商业航天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商业航天企业重大项目布局海南,推动海南文昌建设成全国乃至全球的商业航天高地。
在做好《意见》落地工作方面,李东屿介绍,海南将针对每条特别措施逐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改革路径,明确每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路径清晰、推进有序。同时,制定配套政策或清单目录。
“海南省将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新进展、发现新情况、提出新建议、报告新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达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成果,力争交出满意答卷。”李东屿说。
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了特别措施